攸县总工会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进行大核查
2014-05-12 10:00:2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新闻网 | 编辑:谢诗意 | 作者:总工会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058

  攸县新闻网讯【通讯员 县总工会办】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5月9日,攸县总工会召开2014年工会组建和工资协商工作会议,专题部署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核查工作,把整治工会组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,切实加以整改,并发出《关于认真做好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核查工作的通知》。

  《通知》指出,近几年来在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中存在贪多求快、重组建轻规范、重挂牌布点轻作用发挥的形式主义倾向。要求做到:一全面核查“空壳”工会、取消“牌子”工会。各乡镇(街道)工会联合会,要对照“全国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数据库”信息,对所辖区域内的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一次排查摸底,对其中确已关停、倒闭的企业 ,工会组织已经不存在的“空壳”工会、“牌子”工会,必须按照程序在数据库中进行说明和更新;对已经合并的企业要重新登记,已注销的企业工会组织应同时注销。二是规范已建工会、杜绝“挂名”工会。对生产经营正常并且已经组建工会的企业,各乡镇(街道)工会联合会,要下功夫解决好工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问题,对已建工会组织但存在作用发挥不好、工会有名无实的,要按照《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、《企业工会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和“六有”(有班子、有队伍、有制度、有经费、有活动、有作为)的标准加以整顿和规范,通过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,进一步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,促进企业工会作用的正常发挥。三是按照“应组尽组”的原则组建新办企业工会。按照《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的规定,25人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应该组建工会。各乡镇(街道)工会联合会,对所辖区域内的新办企业要进行一次全面走访,凡是按要求应该组建工会的,都必须按照工会组建的有关程序,帮助和指导新办企业建立工会组织。并及时将新办企业的工会组织信息数据,录入“全国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会数据库”。

  各乡镇(街道)工会联合会,要把全县非有公制企业工会组织核查工作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改进工作作风、落实“三个贴近近”、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,深入下去、撑握实情、认真整改、抓出实效,为我县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。

责编:谢诗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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